政策法规

内蒙古海拉尔区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工业企业治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0/01/15 | 关注:127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运用结构优化、重污染应急、燃煤综合整治等手段,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经过三年努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人民的蓝天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减排总量达到呼伦贝尔市要求,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环保约束性目标。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一)优化产业布局。按自治区要求推进“三线一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准入要求,积极优化产业布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的通知》和《限制开发区域限制类和禁止类产业指导目录》文件要求,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国家、自治区、市级要求,除列入“十三五”国家布局规划项目外,不再布局新的煤化工项目。加强我区“十三五”期间火电产业空间布局、环境风险预控,放缓火电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淘汰关停小火电。严格高能耗、高物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化工、有色、水泥、制药等污染严重企业进行排查,制定计划,限期完成搬迁、改造,逾期不退城的依法予以停产。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及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加快各类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促进企业向开发区集聚、要素向重点区域集中、产业向集群化发展,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二)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大高排放、高污染企业的淘汰力度。

(三)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四)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到2020年底,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处罚。

深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快实施治污设施升级提标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建材、有色、火电及化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窑炉等设施的提标改造,实现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在用燃煤锅炉监测工作,对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启动按日计罚。严格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强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大力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我区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企业应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重点行业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运输应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开展建材、有色、火电、热力生产及供应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管理台账并及时进行更新。加强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的监督检查。到2019年底,重点行业粉状物料堆场必须进行全封闭,块状物料必须安装抑尘设施,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治理任务。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动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底,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继续推进重点行业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五)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推动环保产业集聚发展,以“环保管家”、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创新服务方式推进重点示范工程建设,发展壮大“互联网+环保”、环境大数据及分析应用、第三方环保综合服务、新型环保服务等领域的环保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