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河北省出台各项举措,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改造的步伐

发布时间:2020/06/22 | 关注:1136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五大类十五条举措,聚焦重点行业重点设施

燃煤电厂、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和陶瓷等六大行业污染排放量大,是河北省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河北把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先后出台了相关行业超低排放地方标准和减排攻坚方案、支持政策等,有力推动了超低排放改造进程。

截至目前,河北省100家燃煤电厂中99家完成了深度治理任务,钢铁行业86家企业中78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焦化行业57家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行业62家水泥熟料企业中35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平板玻璃行业24家企业中23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陶瓷行业70家中45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这意味着,河北省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今年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集中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列入年度关停淘汰计划和年度搬迁计划的企业不再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聚焦重点行业,立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加快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河北省政府出台了《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15条支持措施,包括加快行政许可审批、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技术指导、包联帮扶和差异化管理等5方面。

不仅要有支持政策,更要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河北省在制定《若干措施》过程中,专门设置了加强技术指导和支持、实行领导干部分级包联帮扶这两条举措,目的就是要让企业全方面了解政策,选用先进适用的治理技术和工艺,在降本增效的同时,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清单式”管理,力争10月底前完成改造

结合《若干措施》的实施,河北省将对列入2020年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一督导帮扶,加快推进重点治理项目建设,在推进固定源超低排放改造的同时,协同推进无组织和交通运输超低排放改造,力争10月底前,钢铁、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等六大重点行业固定源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

同时,河北省还将加快超低排放改造验收步伐,深入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今年计划对17家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改造评估监测,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科学评估,保障超低排放改造质量和效果,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

据测算,河北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全部完成后,预计年可分别削减一次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3.91万吨、17.86万吨和18.18万吨,与改造前相比分别削减37%50.3%43.7%

按照今年4月份出台的《河北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河北省将严格督察执法,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制制度,对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依法严格处罚。同时,加大督察力度,对超低排放改造进度滞后、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解剖式督察,对年底未完成重点治理任务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严格考核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