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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迈金利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发布时间:2021/04/09 | 关注:1474

2021年2月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山东迈金利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迈金利公司)立即停止对山东明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明晟环保公司)ZL201320784346.6号烟气挡板门的侵权行为,并责令其一次性支付明晟环保公司的损失赔偿。

山东迈金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张书昌与明晟环保公司前员工许耿新、赵清春三人于2018年4月25日成立,利用从明晟公司窃取的技术,从事侵权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扰乱了市场秩序,给明晟环保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明晟环保公司发现后,即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迈金利公司两次提出明晟环保公司专利无效,恶意拖延诉讼,以争取制造、销售侵权产品的时间,继续获取利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调查,认定其行为构成侵权,并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目前,迈金利公司已向我司缴纳赔偿款项。

我司再次声明:电动液压式挡板门为我司独有专利,且已申请全套专利,我司将坚决打击仿制、造假等不法行为,坚决使用法律武器捍卫我司权益,肃清市场环境;同时提醒消费者,相关专利我司仅许可德州众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购买时认准正品采购,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明晟环保公司也将进一步关注迈金利公司,及其他公司或个人,一旦发现侵权,必采取措施严厉打击,让制假造假者没有市场,让客户采购到真正的,高质量的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