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四川省加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

发布时间:2019/11/26 | 关注:1271

近日,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制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加大了对工业炉窑的整治力度。

实施工业炉窑污染全面治理。要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工业炉窑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企业是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计划,落实治理资金,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大力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引导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要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排放标准,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有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

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包括铸造,日用玻璃,玻璃纤维、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等建材行业,钨、工业硅、金属冶炼废渣(灰)二次提取等有色金属行业,氮肥、电石、无机磷、活性炭等化工行业,应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进水泥行业深度治理或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有色、砖瓦、陶瓷、石化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实施干熄焦改造。加大煤气发生炉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力度。

加强企业技术支持服务。鼓励企业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环保公司等科研院所公司加强技术合作,创新节能减排技术。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等搭建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交流平台,促进成熟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文章关键词: 脱硫脱硝,超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