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山东6月底前完成焦化、水泥、玻璃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发布时间:2021/04/07 | 关注:991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全省“十四五”和2021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重点任务》,明确指出6月底前,完成焦化、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严格控制火电、水泥、玻璃等行业脱硝氨逃逸;6月底前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4个行业VOCs治理提标改造3395家,综合去除率分别达到70%60%60%60%以上。

2021年支撑目标9大重点措施

在全省区域内,按照PM2.5浓度每下降1μg/m3需减排17.3万吨污染物,O3浓度每下降1μg/m3需减排7.0万吨污染物,O3浓度下降需减排的VOCsNOX基本包含在PM2.5减排的污染物削减中,不再单独计算。为确保实现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应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34.6万吨,需重点采取9大措施。

(一)压减煤炭消费1200万吨。一是10月底前,关停退出不少于250万千瓦低效火电机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二是10月底前,传输通道城市实现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非传输通道城市积极推进,总改造户数不低于200万户,且需要整村整镇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三是10月底前,淘汰非通道城市226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为确保煤炭压减成效,建议不再将使用兰炭作为煤炭消费总量压减的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减排量及对空气质量改善的贡献见附表,下同)

(二)淘汰钢铁、焦化等产能。对全省钢铁、地炼、焦化、火电、水泥、轮胎、汽车等7大行业产能进行淘汰整合,12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不再新增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三)实施VOCs源头替代。一是5月底前,推进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VOCs源头替代,使用比例分别降低8%6%8%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二是持续提高水性建筑涂料源头替代比例,按年增长率5%计算,2025年较2020年增长2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四)提高铁路、水路货运量3个百分点。一是推进12条铁路专用线建设,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等3条专用线10月底前投入使用,潍坊港疏港铁路工程等5条专用线的建设取得突破,华汪热电铁路专用线等4条专用线实现开工;二是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青岛港、日照港和烟台港的铁路、水路疏运比例分别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五)全部淘汰国三柴油货车。一是淘汰柴油货车,9月底前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2.85万辆营运柴油货车清零分解。(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二是制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40万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方案,10月底前40余万辆全部淘汰,同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柴油车转入我省。(省公安厅牵头)

(六)城市燃油公交新能源替代。6月底前,16市中心城区1.6万辆燃油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七)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10月底前,完成3万余台国一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八)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一是6月底前,完成焦化、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二是严格控制火电、水泥、玻璃等行业脱硝氨逃逸;三是6月底前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4个行业VOCs治理提标改造3395家,综合去除率分别达到70%60%60%60%以上。(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九)降低农业氨排放。一是控制农业氨排放,降低化肥使用强度;二是强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98%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来源:水泥内参

 


文章关键词: 钢铁,焦化,VOCs,工业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