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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制定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2021/05/10 | 关注:1214

青海省西宁市印发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从扬尘污染防控、移动源污染防治、燃煤污染防治等八方面推进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其中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方案详情如下:

1强化执法监管力度

开展以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为燃料的锅炉、发电机组和工业炉窑专项检查,将废气排放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分类整治。积极落实污染物排放限值管控要求,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新建项目继续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结合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要求和项目升级改造进程,甘河、东川、北川、大华等工业园区内现有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企业逐步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指导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手段挖掘深度治理空间,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2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无组织废气污染整治

健全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督促钢铁、铁合金、有色、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完成无组织排放整治。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方式,通过检查土地性质、安全生产、污染治理等,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加强动态管理,避免出现反弹。

3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完成西宁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详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分行业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区、园区以废气达标和总量控制双约束,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禁止建设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全面推广低毒、低挥发性环保原料的使用,加强废气的收集和末端治理。充分运用走航监测等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4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组织开展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从严查处无照、不具备钣喷条件从事钣喷作业、未经审批验收从事钣喷作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于20215月底前完成。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性检测和常态化管理。

5持续推进工业炉窑专项整治

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 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19家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工业炉窑废气达标排放。

6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

充分利用已完成的西宁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颗粒物、氮氧化物和臭氧来源解析,西宁市颗粒物本底值和大气环境容量研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详查及“一厂一策”综合治理方案等研究成果,加强PM2.5和臭氧的协同管控。开展重点管控区域不同时段及空间污染排放特征,分类精准施测,有效削峰减频,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7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

强化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根据省级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启动我市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积极推进西宁市火电行业参与共用碳排放交易活动,充分发挥环境经济政策作用,激励企业自发开展节能减排。

来源: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

 


文章关键词: 大气污染,工业污染,焦炉煤气,高炉煤气,VOCs,